【银镀金嵌珠双龙点翠长簪】
故00010104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银镀金嵌珠双龙点翠长簪,清,横27厘米,纵6厘米。
长簪银镀金质地,雕作祥云并点翠,上有双龙戏珠。镶嵌有珍珠、珊瑚。龙头点翠、嵌珠,龙睛为两颗珍珠,龙角为珊瑚枝,龙触须为金累丝,并于顶端镶嵌珍珠各1粒,龙身以珍珠镶嵌。两龙之间的火珠分三层,底层为珊瑚米珠镶嵌,二层为缉米珠镶嵌,上层为珊瑚米珠镶嵌,正中镶嵌珍珠一粒。
此簪用材、工艺多种多样,造型繁复,双龙矫健,立体生动,火珠层次鲜明,堪称精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