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彩竹纹竹节式盖罐】
故00148233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斗彩竹纹竹节式盖罐,清康熙,通高16.7厘米,口径4.2厘米,足径11.7厘米。
罐小口、直颈、斜平肩、圈足、带盖。罐身以凸弦纹为界分成三段竹节式。器盖亦竹节形,上、下缘凸鼓,盖顶以覆彩技法绘团菊纹,黄蕊红瓣。器盖及罐身竹节处均以连珠纹装饰成竹根点斑,通体绘多组竹叶纹,竹叶填绿色淡彩。外底署青花楷体“大清康熙年制”六字双行外围双圈款。
装饰上大量使用单一色彩属于斗彩瓷器中的特殊品种。单一色彩在明成化年间的斗彩瓷器中已有所见,康熙斗彩中单一色彩器物的制作则更趋精致,并具清新雅淡之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