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彩花卉酒杯】
故00161473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斗彩花卉酒杯,清嘉庆,高4.4厘米,口径6厘米,足径2.4厘米。
杯撇口、深腹、矮圈足。外壁以斗彩为饰,绘山石、兰花等内容。足底署篆书“大清嘉庆年制”六字三行款。
这种造型与纹样的小杯是对康熙十二月杯简化的结果,是乾隆朝不再生产十二月杯以后的一种替代品,从嘉庆朝到宣统朝都有烧造,其造型、纹饰大体一样。由于其纹样多为兰花、山石,故也称斗彩兰石酒杯(或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