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效象牙镂雕小船】
故00124406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黄振效象牙镂雕小船,清乾隆三年,长5.2厘米,宽1.5厘米,高1.7厘米。
来自广东的黄振效运用其所擅长的广东精细的象牙雕刻风格,模仿苏州地区匠役擅长的核舟雕刻工艺雕制了这件小船。船身满施镂空雕刻,船首雕三人各司其职,身后有牌坊与船舱隔离。船舱作楼阁式,门窗具备,开合自如,颇为精巧。舱篷上7位船夫正安置船桅。船尾镂雕回纹护栏,其下船底置船舵,可左右活动。右船舷下侧毫芒细绘阴刻楷书填黑款:“乾隆戊午花月小臣黄振效恭制。”乾隆戊午花月即乾隆三年(1738年)二月。
黄振效于乾隆二年(1737年)底进入如意馆,依此时间来看,这件象牙船应是一件“试手” 之作。此作得到乾隆皇帝的认可,恩准留下名款。黄振效当年的薪资由三两迅速长到八两也可能与此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