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振铎先生对文物建筑的重大贡献
罗哲文

       20世纪的一代文坛巨匠、新中国文物工作的开拓者、首任中央文化部文物局局长、首任分管文物的文化部副部长郑振铎先生虽然不幸因飞机失事而为国捐躯,很早就离开了我们,但是他在1949-1958年主管文物工作(包括博物馆、图书)的短短9年中为文、博、图事业留下的丰功伟绩将永垂史册。郑先生在建国之初担任中央文化部文物局局长之后,对文物建筑(包括其它不可移动的地上文物)十分重视,各处寻求专业人才。经与其老友梁思成先生商洽,于1952年将我从清华大学营建系调到了文物局。郑局长虽然不是古建专家,但他对文物工作中这一十分重要的方面非常重视,真抓实干。在他领导下的9年中,文物建筑工作在理论、法制、管理及具体维修工程等各个方面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值此先生诞辰105周年之际,我对于这位良师、老领导的怀念之情不禁浮上心头,特恭书几件先生对文物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作出重大贡献之事,以表缅怀之情。
       一、对文物建筑保护抢救工作的贡献
       由于多年来文物建筑所遭受的人为与自然的破坏,使许多具有重大价值的古建筑断壁残垣,濒于倒塌,这是文物工作所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郑振铎先生首先在这方面着手,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状考察,随即制定方案,申请经费进行抢救维修,如1952年相继开工修复的赵州桥、八达岭、农安塔等,及时挽救了这些宝贵的历史遗产。
       为了保障文物建筑的保护维修工程得以顺利进行,郑先生还办了两件大事:一是向国务院争取了文物保护的直拨专款,至今仍在受益;二是向计划部门争取到林区特选的古建储备木材,并把琉璃窑收归故宫,这是维修古建筑质量方面的保证。
       二、重视有关文物建筑的法制建设
       郑振铎先生深知法制对于文物建筑的保护维修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1951、1952年他对文物建筑的保护原则、管理办法、保养修缮、适当利用四项法规的制定工作作了具体指示。我草拟了法规初稿,他进行了审改。虽然由于当时文物法尚未制定,导致这些单项法规亦未能实施,但为此后文物建筑的保护管理、合理利用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提倡文物工作应有中国特色的理论
       郑振铎先生虽然是一位学贯中西的大家,翻译过许多外国文学作品,考察过许多国外文物,然而他绝不盲目崇洋,他说:
       “我们反对帝国主义提倡的‘世界主义’,我们必须创造出民族形式、社会主义内容的文化艺术。因此,必须在无穷无尽的古代文物的源泉里取得资料,我们必须承认这文化艺术的优良传统,把它发扬光大。”
       郑振铎先生提倡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理论和观点虽然距今已50年了,但却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文物工作的重要理论。特别是在古建筑保护维修工作中,他多次决定把被破坏、改造的部分予以复原,使其再现历史原貌,如团城恢复衍祥门,赵州桥恢复隋代栏干等。他曾提及故宫将来有条件时应恢复康乾盛世时金碧辉煌的面貌。
(作者为国家文物局古建专家) 

      
     
   
   
    ©故宫博物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