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孟頫小楷无逸篇卷

  元,纸本,纵27.2厘米,横77.4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释文:“无逸。

  周公作无逸。无逸周公曰: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相小人,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既诞,否则侮厥父母曰:昔之人无闻知。

  周公曰:呜呼!我闻曰: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其在高宗,时旧劳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小大,无时或怨。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

  周公曰:呜呼!厥亦惟我周大王、王季,克自抑畏。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

  周公曰:呜呼!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以万民惟正之供。无皇曰:今日耽乐。乃非民攸训,非天攸若,时人丕则有愆。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

  周公曰:呜呼!我闻曰:古之人,犹胥训告,胥保惠,胥教诲,民无或胥诪张为幻。此厥不听,人乃训之,乃变乱先王之正刑,至于小大。民否则厥心违怨,否则厥口诅祝。

  周公曰:呜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兹四人迪哲。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则皇自敬德。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时,不啻不敢含怒。此厥不听,人乃或诪张为幻,曰:小人怨汝詈汝,则信之,则若时,不永念厥辟,不宽绰厥心,乱罚无罪,杀无辜。怨有同,是丛于厥身。

  周公曰:呜呼!嗣王!其监于兹。吴兴赵孟頫书。”钤“赵氏子昂”朱文印。

  鉴藏印:“仁喆私印”白文印,“曹溶私印”朱白文印,“曹南陈魏公宅锦春堂书画印”朱文印,“自家意思”朱文印,“宜子孙”朱文印,“宣统鉴赏”朱文印,“无逸斋精鉴玺”朱文印等。

  此帖抄录《尚书·无逸篇》全文,与杨桓篆书、萧㪺隶书《无逸篇》同装一卷。杨、萧书分别作于大德三年(1299)与大德五年,赵书亦应在此前后,即四十六至四十八岁时的中年之作。帖中小楷得唐人的结构精严,饰以晋人的点画姿媚,显得刚健婀娜。鲜于枢言“子昂篆、隶、正、行、颠草,俱为当代第一,小楷又为子昂诸书第一”,实非虚誉。此帖曾被刻入《三希堂法帖》第十八册。

  《平生壮观》、《大观录》、《江村销夏录》、《石渠宝笈》初编著录。

撰稿人:汪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