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法”
“七法”
徐悲鸿在参照南齐谢赫提出的“六法”论的基础上,根据西洋绘画的艺术法则提出了在素描创作上应遵循的“七法”,即:一、位置得宜;二、比例准确;三、黑白分明;四、动作和姿势天然;五、轻重和谐;六、性格毕现;七、传神阿堵。这“七法”在徐悲鸿的中国画中同样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