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珠朝珠】

故00010380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东珠朝珠,清顺治,周长137厘米。
  朝珠由108颗东珠穿成,以四个珊瑚结珠(亦称分镶)等分,结珠两侧穿有青金石结珠共8粒。其中一珊瑚结珠连接绿松石佛头,以黄绦与背云相连,背云上嵌金镶猫眼石一颗,并将珊瑚雕成蝙蝠形状制成结牌,有东珠结珠四粒,坠角以金累丝为托,下坠红宝石一颗。朝珠有纪念三串,每串穿绿松石10颗,坠角为红宝石,上系东珠结珠各一。
  清朝典章制度规定,东珠朝珠只有皇帝和皇太后、皇后在宫中举行大典时才能佩戴。清代皇室非常看重东珠这种产于东北松花江下游及其支流的淡水珍珠,曾作出规定,只有宫中可以支配,王侯大臣不得随意使用。其大而圆者饰于皇冠或朝珠之上,异形珠则用于镶嵌。据宋蔡滫《铁围山丛谈》记载,这种珍珠在北宋时期就非常名贵,径寸者价值二三百万。TAG标签耗时:0.029942989349365 秒

撰稿人:王硕


关键词: 东珠 珊瑚 背云 累丝 红宝石 松花 镶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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